闲置土地信息公示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相关规定,我局经调查认定下列宗地为闲置土地,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022年3月3日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相关规定,我局经调查认定下列宗地为闲置土地,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序号 | 使用权人 | 地块位置 | 面积 | 土地用途 | 闲置时间 | 闲置原因 |
1 | 毕*东 | 花东镇花都大道以北、大沙河以西 | 9249.47 ㎡ | 商住用地 | 2012年7月1日至2022年2月21日 | 企业自身因素 |
2 | 毕*东 | 花东镇花都大道以北、大沙河以西 | 27712.14 ㎡ | 商住用地 | 2012年7月1日至2022年2月21日 | 企业自身因素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