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穗南国土出告字〔2018〕12、13号)
广州南沙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南国土出告字〔2018〕12、13号
经广州南沙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广州南沙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挂牌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坐落 | 土地用途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容积率 | 计容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人民币 | 港币 | ||||||||
2018NJY-6 | 黄阁镇京珠高速以东、黄阁北路以南、庐前山南路以北 | 二类居住用地(R2) | 总面积56921(地块一30475,地块二26446) | ≤2.0 | ≤113842 | 102240 | 1000 | 51120 | 62701 |
2018NJY-7 | 万顷沙镇昔仓路以南、万泰路以东、十四涌以北 | 二类居住用地(R2) | 64147 | ≤2.8 | ≤179612 | 60550 | 1000 | 30275 | 37134 |
(一)需满足的其它出让条件如下:
2018NJY-6地块:配建的人才公寓及配套车位需与商品房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交付时间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年内,配建的人才公寓及配套车位的位置、户型、套数、面积在报建(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需取得南沙开发区相关部门的同意,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确权后将人才公寓及配套车位的产权无偿移交给南沙开发区相关部门。
2018NJY-7地块:
1. 配建的人才公寓及配套车位需与商品房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交付时间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年内,配建的人才公寓及配套车位的位置、户型、套数、面积在报建(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需取得南沙开发区相关部门的同意,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确权后将人才公寓及配套车位的产权无偿移交给南沙开发区相关部门。
2. 该地块要求竞得人自持扣除配建人才公寓后的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0%,自取得房地产权登记后持有年限不低于10年,自持期间物业须整体确权(只办理一个不动产权证),不得销售,仅可用于租赁。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居住用地 70 年。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成交确认书》(样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竞买须知》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二、土地状况和移交
2018NJY-6、2018NJY-7地块将按建筑施工标准进行实体现状围蔽,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合同约定由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按照我区经营性用地交地标准向受让人移交。地块实体围墙围蔽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买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联合竞买的,联合体成员须全部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竞买申请书应列明各成员单位并签章;联合体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各成员单位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竞买人在广州市范围内竞买商品住宅用地从事房地产开发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具体要求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对竞买商品住宅用地资金来源核查的通知》(穗建房产〔2016〕2144号)执行。
四、成交原则
2018NJY-6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价格设定最高限制地价为148248万元,竞买人的最高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竞价方式转为竞配建人才公寓,竞价阶梯为450平方米人才公寓,本次竞配建人才公寓设置最高配建面积22950平方米,竞买人报出配建面积不超过最高配建面积的,按照报出配建面积最大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竞买人报出的配建面积达到最高配建面积后,竞买方式转为竞企业自持计容建筑面积的方式确定竞得人,竞价阶梯为该宗地内扣除配建人才公寓后的计容总建筑面积的5%,竞买人报出自持面积比例最高的为竞得人;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出企业自持计容建筑面积为100%后,停止网上竞价,改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100%自持计容建筑面积的竞买人参加摇号,摇号时间为限时竞价后3个工作日内;企业自持部分作为租赁物业,须整体确权(只办理一个不动产权证),不得销售,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
3. 2018NJY-7地块挂牌出让价格设定最高限制地价为87797万元,竞买人最高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竞价方式转为竞配建人才公寓,竞价阶梯为900平方米人才公寓,本次竞配建人才公寓设置最高配建面积62100平方米,竞买人报出配建面积不超过最高配建面积的,按照报出配建面积最大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竞买人报出的配建面积达到最高配建面积后,竞买方式转为竞自持年限的方式确定竞得人,在扣除配建人才公寓后的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0%须自持10年的基础上,竞价阶梯为自持时间增加2年,竞买人报出自持年限低于土地出让年限的,报出自持年限最高的为竞得人;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出自持年限为70年(即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停止网上竞价,改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70年自持的竞买人参加摇号,摇号时间为限时竞价后3个工作日内。自持期间物业须整体确权(只办理一个不动产权证),不得销售,仅可用于租赁。
五、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6月18日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6月18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6月18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8日15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18年6月28日15时起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土地矿产网上交易系统(https://tkjy.gzggzy.cn/SignOnServlet)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CA数字证书办理指引》、《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 )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如竞得人未能实现提交的书面承诺的相关事项,经广州市南沙区、广州南沙开发区相关部门认定,并报经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出让人可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七)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开户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
(八)网上报价不可撤回。网上报价不可撤回。报价和竞价环节也可通过微信绑定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后进行,具体详见土地竞价移动端操作手册。
(九)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持竞买申请时所提交的纸质文档及相关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确认,资格审核结果将在2018年7月7日前确认其竞得资格。
(十)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
(十一)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网站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网址:www.gzlpc.gov.cn)、南沙区政府信息网的通知公告栏中浏览(网址www.gzns.gov.cn/)。
七、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20)84986210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
3.项目联系人:沈小姐、杨小姐,联系电话:(020)28866412、28866047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广州南沙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