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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穗规划资源挂出告字〔2020〕38号)

来源: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发布时间:2020-05-25 10:20:1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规划资源挂出告字〔2020〕38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坐落

土地用途

宗地面积(平方米)

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平方米)

挂牌起始价(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人民币

港币

美元

荔湾区珠江隧道口以西、珠江以南新隆沙地块

AF020112地块

商住混合用地(B1、B2、R2)

7390(全部为可建设用地)

≤51800

683900

7000

136780

149843

19334

AF020114地块

商业商务设施混合用地(B1、B2)

12193(全部为可建设用地)

≤148147

AF020116地块

商业商务设施混合用地兼容娱乐康体用地(B1、B2,兼容B3)

7935(全部为可建设用地)

≤27773

AF020117地块

商业商务设施混合用地兼容娱乐康体用地(B1、B2,兼容B3)

14799(全部为可建设用地)

≤72488

AF020119地块

二类居住用地(R2)

11728(全部为可建设用地)

≤66263

AF020108地块

商住综合用地(R2、B1、B2)

11705(配建安置房地块)

≤82513

合计

65750(其中居住用地11728平方米,商住混合用地7390平方米,商业商务设施混合用地兼容娱乐康体用地22734平方米,商业商务设施混合用地12193平方米,含配建安置房11705平方米)

≤448984(其中商业250208平方米,居住116263平方米,含配建安置房82513平方米)

  (一)需满足的其它出让条件如下:

  1.竞得人须承诺,在竞得土地后引入一家银保监会批准经营的全国性保险公司的省级分支机构入驻,该保险公司所属集团须为2019年《财富》世界500强企业排名前200强,且所属集团已取得由“一行两会”颁发的全部金融许可证(含银行、保险、信托、券商、金融租赁、期货、基金)。

  2.竞得人须承诺,最晚应在竞得土地后一个月内,引进一家A股上市公司的全资公司(须为独立法人,业务范围应覆盖粤港澳大湾区的珠江西岸区域),且注册地设立在荔湾区,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得人须承诺,在竞得土地后须引入租赁、资管、科技、医疗各一家企业独立核算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入驻,企业所属集团须为2019年《财富》世界500强企业。

  4.竞得人须承诺,项目建成后,竞得人须自持商业、酒店及办公建筑面积不低于24.84万平方米,且须自持部分自土地出让合同签署之日起15年内不得销售转让。

  5.竞得人须承诺,在竞得土地后建设一家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高端精品酒店,酒店运营公司需注册在荔湾区。

  6.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配建AF020108地块(安置房地块)、AF020118地块(体育与公交场站混合用地)和AF020109地块(中小学用地)及核心区 AF0201 单元用地范围内的市政道路和公共绿地(涉及的芳村大道及珠江隧道芳村出口路段除外),建成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荔湾区政府有关部门。

  7.竞得人须负责组织落实AF020114、AF020133地块范围内3处文物登记点的迁移迁建和修复,迁移修复方案须报文物、规划等相关部门审批,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荔湾区政府有关部门。

  8.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实施地块用地范围内的地下空间的建设运营以及其它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其它市政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下管廊(线)、供电、给排水、供气、河涌整治,建成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荔湾区政府有关部门。

  9.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广州市荔湾区政府指定部门签订《履约监管协议书》,并由广州市荔湾区政府实施监督管理,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保证金不予退还。

  10.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独立用地的公建配套设施除外),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50%,且须满足国家或省现行的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要求。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成交确认书》(样本)、《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竞买须知》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买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联合竞买的,联合体成员须全部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竞买申请书应列明各成员单位并签章;联合体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竞买人在广州市范围内竞买商品住宅用地从事房地产开发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具体要求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对竞买商品住宅用地资金来源核查的通知》(穗建房产〔2016〕2144号)执行。

  三、成交原则: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价格设定最高限制地价为991,655万元(溢价率45%),竞买人的最高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竞买方式转为竞配建政府性房源(住宅),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可参与竞配建政府性房源,竞价阶梯为450平方米(以不动产登记建筑面积为准,不少于5套),参与竞配建政府性房源的竞买人报出配建面积最大者为竞得人。政府性房源需与首期工程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竣工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指定部门。

  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出竞配建政府性房源建筑面积116,100平方米后,停止网上竞价,改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竞配建政府性房源建筑面积116,100平方米的竞买人参加摇号,摇号时间为限时竞价后3个工作日内。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6月8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6月8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6月8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19日10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20年6月19日10时起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新系统(https://tkjy.gzggzy.cn/SignOnServlet)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六)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开户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

  (七)网上报价不可撤回。报价和竞价环节也可通过微信绑定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新系统后进行,具体详见《土地竞价移动端操作手册》。

  (八)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5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时上传的纸质材料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材料递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方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0年7月3日17时前予以确认。

  (九)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当日与我局签订《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及我局网站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网址:http://ghzyj.gz.gov.cn/)。

  六、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

  联系人:钟小姐,联系电话:(020)81594525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 28866000

  3.项目联系人:陆小姐、石小姐,联系电话:(020)28866078、28866412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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