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1〕28号)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1〕28号
受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经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中新广州知识城JLXC-H5-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联合竞买的,联合体成员须全部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竞买申请书应列明各成员单位并签章;联合体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各成员单位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同一名申请人只能进行一次交易申请(含联合申请)。自然人及由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同一法定代表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同一名申请人;凡与申请人之间有参股、控股等关联关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也视为同一名申请人,但申请人的母公司为上市公司的,该上市公司的非控股股东除外。如申请人违反上述规定的,出让人有权单方面取消申请人竞买资格,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前,应签署书面承诺书;
(二)竞买申请人应当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三)竞买人在广州市范围内竞买商品住宅用地从事房地产开发必须使用自有资金,竞买人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在继续执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对竞买商品住宅用地资金来源核查的通知》(穗建房产〔2016〕2144号)基础上,进一步严格购地资金审查,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人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参与竞买企业需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经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视为违反竞买承诺,由土地出让人取消竞得(中标)人的竞得(中标)资格,对竞得(中标)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禁止竞得(中标)人在三年内参加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四)竞得人注册地址须在中新广州知识城。竞买申请人注册地址不在中新广州知识城的,受让地块后须在中新广州知识城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
(五)竞得人须承诺地块用于建设中新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示范区,并于竞得地块后一个月内提供竞得人或其控股股东与中新广州知识城管委会签订的合作示范区合作协议,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并没收地块竞买保证金;
(六)竞得人须于项目建成后商业设施用地(B1)、科研用地(A35)的物业自持10年,自持物业在自持年限内须整体确权且不得销售;
(七)竞得人须按广州市黄埔区政府批准的立项总投资出资建设地块红线内的市政道路,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广州市黄埔区政府指定部门;
(八)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建设居住地块配套的24班小学,土地由政府另行提供,建成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黄埔区教育局;
(九)竞得人须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应在地块设置约4538平方米的雨水调蓄设施;
(十)竞得人须在本地块中建设不低于计容建筑面积18922平方米(居住地块计容面积的10%)的租赁性住房,该部分租赁性住房须集中布局,鼓励独立用地。若地块分期开发,该部分住房须与首期工程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位置、户型套数等须于报建(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广州市黄埔区政府的同意;该部分租赁性住房由黄埔区住建局按3500元/平方米回购,并作为知识城人才公寓,由黄埔区住建局与竞得人根据知识城人才住房需求确定户型设计、装修标准等;
(十一)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二类居住地块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100%,其他用地性质地块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若地块分期开发,需在首期落实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的装配式评价标准规定,接受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
(十二)竞得人须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质〔2020〕20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质〔2020〕436号)的要求,投保JLXC-H5-1地块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限地价+竞自持+摇号”原则确认竞得人。
(一)本次出让设定最高限制地价为263333.4万元,竞买申请人的最高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当竞买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竞买方式转为竞企业自持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以不动产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可参与竞企业自持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竞价阶梯为该宗地内扣除配建租赁性住房后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的1%,竞买人报出自持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比例最高的为竞得人。
(三)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出企业自持商品住房面积为50%后,停止网上竞价,改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50%自持商品住房面积的竞买人参加摇号,摇号时间为限时竞价后3个工作日内。
企业自持部分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须整体确权(只办理一个不动产权证),不得销售,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分配管理按区住建部门的要求实施。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期: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15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22日17时;
(三)缴保证金时间: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22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7日9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21年9月27日9时。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土地矿产网上交易系统(https://login.gzggzy.cn)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三)竞买申请人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等相关资料并认真阅读,《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和《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四)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后审;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七)竞买人申请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开户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
(八)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九)网上交易结束后, 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6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支付要求:
受让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自动转为出让土地的定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于支付土地出让金时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外币竞买保证金则须在受让人缴清地价款后,按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退还或作其它方式处理。
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金,并按规定缴交契税等费用。
(十一)建设期限:在土地交付后12个月内动工,动工后36个月内竣工。
(十二)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ghzyj.gz.gov.cn/)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
六、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人才大厦32楼
联系电话:87483329;联系人:王小姐
名称: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66号3楼
联系电话:32058952、82208656;联系人:卓先生、陆小姐、郭小姐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
3.项目联系人:李小姐、车先生,联系电话:(020)28866569、28866180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