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1〕38号)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1〕38号
受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经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以下简称“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广州市黄埔区HP-DS-17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得人或其控股股东须为从事电力供应、能源技术研究、开发的企业;
(二)竞得人须承诺,在项目土地使用年限内原则上不得减资、撤资或延期入资;
(三)竞得人须承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竞得人或其股东须与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其下属招商主管部门签订《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
(四)竞得人须承诺,严格按照《关于核发广州市黄埔区HP-DS-17地块规划条件的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1〕13722号)开发建设该地块,地块建设的所有建筑用房等一切设施均全部自持,不对外出售;
(五)竞得人须承诺,取得地块后,需建设含电氢调峰功能的110KV变电站,占地面积不少于750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广州市黄埔区供电部门,以满足区域用电需求;
(六)竞得人须承诺,土地交付后1年内动工,3年内投产,投资额不少于3.9亿元,受让土地后6年内达到规模运营。
(七)地块兴建的民用建筑(含工业用地范围内用于办公、居住等民用建筑功能的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或以上等级进行建设,其中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等级进行建设;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居住小区按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等级进行建设;
(八)受让人在地块建设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文物遗存,须立即停止施工并报文物部门处理。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期: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9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9日17时;
(三)缴保证金时间: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9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1月1日10时;
(五)资格预审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5日17时;
(六)网上报价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1日10时;
(七)限时竞价时间:2021年11月1日10时。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土地矿产网上交易系统(https://login.gzggzy.cn)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三)竞买申请人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等相关资料并认真阅读,《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和《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四)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七)竞买人申请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开户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
(八)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实行资格审核前置,竞买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并于2021年10月19日12时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申请的书面资料。竞买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书面申请材料与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一致。经审核,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0月2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取得网上报价权限。
(九)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十)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6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一)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支付要求:
受让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自动转为出让土地的定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于支付土地出让金时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外币竞买保证金则须在受让人缴清地价款后,按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退还或作其它方式处理。
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契税等费用。
(十二)建设期限:在土地交付后12个月内动工建设,土地交付后36个月内完成该项目的主体建筑工程建设。
(十三)受让人依法取得项目用地后,需严格按照项目规划要求独立完成开发利用,如受让人需出租、转让或与第三人合作开发建设项目用地及建(构)筑物(包括地下建筑及地上建筑)需经广州市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或其相关工作部门书面同意。如受让人未经广州市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或其相关工作部门书面同意,私自出租、转让或与第三人合作开发建设项目用地及建(构)筑物,或在承诺经营期限内私自以转让项目公司股权等形式变相转让项目用地使用权,出让人有权收回土地,受让人因此取得的所有收益归出让人所有,收益明显低于市场评估价的,以双方商定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的价值为准,对已建成的建(构)筑物如出让人愿意保留或继续使用的,根据委托的专业评估机构对其成本评估的结果进行货币补偿。
(十四)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ghzyj.gz.gov.cn/)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
六、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汇星路81号A栋5楼
联系人:82119310;联系人:倪小姐
名称: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66号3楼
联系电话:82208656;联系人:陆小姐、郭小姐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
3.项目联系人:李小姐、车先生,联系电话:(020)28866569、28866180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