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
建设用地批准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本项建设用地业经有权机关批准,现准予使用土地。特发此书。
本批准书在颁发之日起至2021年08月期间有效。
填发机关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08月19日 穗规划资源建用字〔2019〕208号
用地单位名称 | 广东元通座椅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广东元通座椅有限公司 | ||||
批准用地机关及批准文号 | 1、批准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2、规划文号:穗国土规划业务函〔2018〕6922号;3、批准及批后实施文号:粤国土资(建)字[2016]657号,穗国土规划用结字[2017]38号;4、其他文件依据:广州公资交(土地)字[2019]第032号《成交确认书》、440110-2019-00000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
总用地面积 | 玖万伍仟壹佰肆拾贰 平方米 | ||||
净用地面积 | 柒万柒仟伍佰叁拾捌 平方米 | ||||
土地所有权性质 | 国有 | 土地取得方式 | 挂牌出让 | 土地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M2)(M1) |
土地座落 | 花都区东风大道以东、沿江大道以南(G09-QCC01A-1地块) | ||||
用地方案号 | 14107020160002(A-1) | ||||
动工日期 | 2020年01月05日之前开工建设 | ||||
竣工日期 | 2021年07月05日之前竣工 | ||||
备注 | 一、该用地的图案号:2583.0-409.7。二、该地块已签订440110-2019-00000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请按规定申请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三、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本合同项下用地范围内城市绿地面积5475平方米,城市道路12129平方米按规划实施建设并无偿移交有关部门。地块建成的所有建筑(包括地下建筑、地上建筑及附属设施),必须整体确权,不得分割销售(含预售和现售)。 | ||||
项目代码:2019-440114-36-03-039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