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
建设用地批准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本项建设用地业经有权机关批准,现准予使用土地。特发此书。
本批准书在颁发之日起至2021年06月期间有效。
填发机关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06月18日 穗空港国规建用字〔2019〕12号
用地单位名称 | 广州丰泰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顺丰大湾区国际生鲜港 | ||||
批准用地机关及批准文号 | 1、批准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2、规划文号:穗空港国规业务〔2019〕9号3、批准及批后实施文号:4、其他文件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40188-2019-000003) | ||||
总用地面积 | 伍万柒仟捌佰肆拾陆 平方米 | ||||
净用地面积 | 伍万柒仟捌佰肆拾陆 平方米 | ||||
土地所有权性质 | 国有 | 土地取得方式 | 挂牌出让 | 土地用途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M1) |
土地座落 | 花都大道以南、大广高速以东 | ||||
用地方案号 | 14104020190153 | ||||
动工日期 | 2020年03月29日之前开工建设 | ||||
竣工日期 | 2022年03月29日之前竣工 | ||||
备注 | 一、该用地的附图图号:60-38-8。二、此地块已签订440188-2019-00000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申请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三、请在建设用地批准书有效期内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在有效期内申请办理的,本批准书自动失效;如需延续本批准书有效期,应在本批准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有关国土部门提出申请。 | ||||
项目代码:2019-440100-59-03-0294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