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批准书(穗规划资源建用字〔2019〕2号)
建设用地批准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本项建设用地业经有权机关批准,现准予使用土地。特发此书。
本批准书在颁发之日起至2021年01月期间有效。
填发机关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01月30日 穗规划资源建用字〔2019〕2号
用地单位名称 | 广州敏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花都区凤凰路地块三 | ||||
批准用地机关及批准文号 | 批准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规划文号:穗规划资源地证〔2019〕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国土规划业务函〔2018〕6572号文其他文件依据:广州公资交(土地)字〔2018〕第177号《成交确认书》、440114-2018-00001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变更协议之一号 | ||||
总用地面积 | 伍万陆仟柒佰叁拾壹 平方米 | ||||
净用地面积 | 肆万肆仟陆佰零柒 平方米 | ||||
土地所有权性质 | 国有 | 土地取得方式 | 挂牌出让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M1) |
土地座落 | 花都区凤凰路以东,花都湖以南 | ||||
用地方案号 | 14002020190033 | ||||
动工日期 | 2019年12月24日之前开工建设 | ||||
竣工日期 | 2022年12月24日之前竣工 | ||||
备注 | 一、该用地的图号:56-34-14。二、此地块已签订440114-2018-00001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变更协议之一号,请按规定申请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三、请在建设用地批准书有效期内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在有效期内申请办理的,本批准书自动失效;如需延续本批准书有效期,应在本批准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 | ||||
项目代码:2019-440114-70-03-0027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