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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地文件结果公示

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19-05-29 09:31:2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建设用地批准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本项建设用地业经有权机关批准,现准予使用土地。特发此书。
本批准书在颁发之日起至2021年05月期间有效。
填发机关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05月28日       

穗规划资源建用字〔2019〕117号

用地单位名称 广州市龙光骏利房地产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 番禺区沙头街禺山大道南侧横江地块二项目
批准用地机关及批准文号 1、批准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2、规划文号:《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申请沙头街横江地块二规划条件的复函》(穗国土规划业务函[2018]7971号);3、其他文件依据:成交确认书(广州公资交(土地)字[2019]第022号)、440113-2019-0000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议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440113-2019-000010号的变更协议之一号)
总用地面积 伍万零壹佰玖拾捌  平方米
净用地面积 叁万肆仟壹佰玖拾肆  平方米
土地所有权性质 国有 土地取得方式 挂牌出让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M1)
土地座落 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大道南侧横江地块二
用地方案号 13006020190132
动工日期 2020年10月09日之前开工建设
竣工日期 2022年10月09日之前竣工
备注 一、该用地的图号:4-42-3二、此地块已签订440113-2019-0000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请按规定申请领取《不动产权证》。三、请在建设用地批准书有效期内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在有效期内申请办理的,本批准书自动失效;如需延续本批准书有效期,应在本批准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项目代码:2019-440113-70-03-021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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