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2023年度第四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穗规划资源(用地)批〔2025〕61号)
黄埔区分局:
你分局以《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关于上报广州市黄埔区2023年度第四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 穗开规划资源报〔2024〕1015号)报送有关用地报批材料,已获得省政府批复。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2023年度第四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5〕4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台账登记,指导相关单位及时缴交耕地占用税等税费。
二、及时将批后实施情况及具体项目的供地情况在省自然资源市场与开发利用监测监管子系统填报,并按规定报备。
三、按照征地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2023年度第四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广州市黄埔区2023年度第四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方案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