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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审批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228线上横沥大桥拆除重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5〕104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5-06 16:51:5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人民政府: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国道G228线上横沥大桥拆除重建工程项目土地征收的请示》(穗南府报〔2025〕3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南沙区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3242公顷(其中耕地0.246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3186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0.2626公顷(其中耕地0.1501公顷)和未利用地0.773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另同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4.2606公顷。上述批准建设用地5.9392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作为国道G228线上横沥大桥拆除重建工程建设用地。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安置措施,妥善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你市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请你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附件下载:农用地转用方案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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