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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信息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穗国土征补[2003]3 号 )

来源:Y--用地处 发布时间:2003-05-01 16:00: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建)字[2003]27号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会同番禺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新造镇国土所,经对被征地村的征地补偿登记进行复核,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32条的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

被征地单位

征地

补偿类别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地类

面积
 (公顷)

 

 

 

 

 

 

 

 

 

 

旱地

7.2800

土地补偿费

45.3384

330.0636

南亭村村委会

货币

安置补助费

34.0038

247.5477

南亭村村委会用于安置农业人口

货币

菜地

10.8819

土地补偿费

45.3384

493.3679

南亭村村委会

货币

安置补助费

34.0038

370.0260

南亭村村委会用于安置农业人口

货币

园地

0.2184

土地补偿费

39.6711

8.6642

南亭村村委会

货币

安置补助费

28.3365

6.1887

南亭村村委会用于安置农业人口

货币

林地

0.2380

土地补偿费

39.6711

9.4417

南亭村村委会

货币

安置补助费

28.3365

6.7441

南亭村村委会用于安置农业人口

货币

草地

4.2156

土地补偿费

39.6711

167.2375

南亭村村委会

货币

安置补助费

28.3365

119.4553

南亭村村委会用于安置农业人口

货币

养殖水面

0.0449

土地补偿费

68.0076

3.0535

南亭村村委会

货币

安置补助费

34.0038

1.5268

南亭村村委会用于安置农业人口

货币

其他

农用地

0.2264

土地补偿费

39.6711

8.9815

南亭村村委会

货币

安置补助费

28.3365

6.4154

南亭村村委会用于安置农业人口

货币

建设用地

0.0368

土地补偿费

45.3384

1.6685

南亭村村委会

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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