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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批准信息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广州市从化区2014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穗国房函[2015]1933号)

来源:土地征收储备处 发布时间:2016-11-15 19:58:4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从化区政府:

经你区政府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批从化市2014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从国房报〔2015〕49号)及有关报批材料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使用你区城郊街横江公司属下的国有农用地0.2659公顷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同意使用建设用地2.9853公顷,未利用地3.4683公顷。合计6.7195公顷土地依照规划安排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镇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你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2015年11月日

一书三方案(只转不征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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