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广州开发区2008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穗国房函[2010]1079号)
广州开发区分局:
你局以《关于上报广州开发区2008年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穗开国房报〔2008〕108号)上报了有关用地报批材料,经上报我市人民政府审核并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现将《关于广州市开发区2008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0〕417号)转发给你局,请认真遵照执行,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台帐登记,并积极配合市局建设用地处开展征地批后实施及具体项目的供地工作。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