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召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会议
近日,海珠区召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会议。海珠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近期名城保护主要政策,通报了海珠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情况,审议了海珠区第三批传统风貌建筑名单(包括地址为沥滘东街5号、沥滘中区坊6号、沥滘副四约北二巷3号及4号、沥滘东街二巷4号及6号等42处建筑)、海珠区第二批传统风貌建筑(20处)保护图则等多项议题。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历史文化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利用、保护与发展、保护与开发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的重大关系,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实现名城保护与城市发展有机衔接,推动海珠老城焕发新活力。
海珠区将以会议精神为指导,不断丰富保护遗产名录、完善保护传承体系、创新保护利用方法,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全面融入城乡建设发展,积极在推动广州这座千年古城焕发“老”的经典魅力和“新”的时代活力中作出海珠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