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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广州南沙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预告(2017NXY-4地块)

来源:广州南沙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7-12-24 16:00: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我局拟协议出让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甘岗村沙湾水道南侧的2017NXY-4地块、南沙自来水厂取水口工程项目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1、用地位置: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甘岗村沙湾水道南侧的2017NXY-4地块; 
  2、用地性质:
供水用地(U11); 
  3、地块现状:平整土地; 
  4、总用地面积:
15516平方米; 
  5、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
 

二、出让条件 
  1.该地块规划为建设南沙自来水厂取水口工程项目。 
  2.规划建设按照广州市规划局南沙开发区分局《关于提供220千伏大岗输变电工程项目和南沙自来水厂取水口工程项目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穗规南开〔2014241号)的要求执行。 
  3. 土地出让金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412号)有关规定计收。
 

三、意向用地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受让人应为具有水的生产和供应管理资质,且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企业。 
 

四、本次预告期为20171225日至2018124日,凡需要使用上述地块的单位或个人可于工作日的9:00-12:0014:00-16:30向广州南沙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意向用地申请,申请资料包括书面申请报告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复印件)。预告期满,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我局将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如地块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我委局将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进行出让,具体出让时间另定。  

本地块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或口头方式申请。  

五、本地块的有关资料可于本预告发布之日起到广州南沙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与耕地保护处)索取。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D4 

联系人:许先生,咨询电话:39053480 

互联网地址:http://www.gzns.gov.cn 

  

                 广州南沙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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