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园林局、市政数局、市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建设单位: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机制助企纾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措施(第一批)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我局对《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进行修订,经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H202406349),现予以印发实施。
原2022年印发的《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的通知》(20225558),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附件: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