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昵称 | 主要意见情况 | 同类意见数量 | 采纳情况 | 回复 | 留言方式 |
1 | 广钢公园地区规划师支撑服务团队陈炜 | 将转炉炼钢车间、3座煤气罐、第四净水站、原料堆场旧址(龙门吊)、火车调度楼、5号高炉除尘风机房及布袋除尘器等全部广钢省级工业遗产核心物项纳入核心保护范围,严格依法保护,不得擅自拆除、迁移、损毁。 | 3条 | 解释说明 | 本次规划拟将综合考虑广钢原有的核心工业生产流线,以及传统风貌建筑和工业遗产等保护对象的分布情况,优化调整核心保护范围。 | 信件反馈1条,邮件反馈2条 |
2 | 广钢公园地区规划师支撑服务团队陈炜 | 扩大广船保护内容。强化广船工业遗存保护,除将船坞、船台、龙门吊、塔吊等现存核心物项纳入核心保护范围外,对已灭失遗产,应从工业标识、工艺节点、运输流线、配套设施、空间肌理等维度补充保护,通过档案记录、数字化留存、遗址标识、景观隐喻、展陈解说等方式,在后续建设实施中完整保存其历史信息、工艺流程与空间格局,完善广钢一广船整体保护谱系。 | / | 采纳 | 本次规划拟将广船片区工业遗存纳入保护内容,补充加强工业标识等保护措施。 | 信件反馈 |
3 | 广钢公园地区规划师支撑服务团队 陈炜 | 坚持保护优先、活化利用并重。统筹工业遗产保护与片区发展,打造珠江沿岸工业文化地标、工业博物馆与研学基地,实现文化、社会、经济效益统一。 | / | 采纳 | 本次规划拟将统筹工业遗产保护与片区发展等要求纳入规划成果。 | 信件反馈 |
4 | 广钢公园地区规划师支撑服务团队 陈炜 | 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吸纳并落实市民、专家、老职工意见,确保规划科学、严谨、可落地,真正对历史负责、对城市负责。工业遗产是广州近代工业化进程的鲜活见证,是镌刻着城市奋斗足迹、承载着几代人集体记忆的精神根脉,更是支撑广州历史文化名城地位、彰显“老城市新活力”的核心底气与精神坐标。广钢的核心物项,是华南钢铁工业从零起步逐步崛起的实物档案,是不可再生、不可复制的工业瑰宝;广船的工业遗存,是中国船舶工业发展的重要地标,是珠江航运文明与广州工业精神的生动载体,两者共同构成了广州独有的“钢铁+造船”工业文明格局,其历史价值、科技价值与社会价值,关乎城市文脉的延续、工业精神的传承,更关乎我们对历史的敬畏、对后代的责任。 | / | 采纳 | 本次规划编制过程将持续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 信件反馈 |
5 |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历史文化研究中心修文文等 | 关于“四、保护范围划分”中的“(一)核心保护范围”,建议适当优化,将广钢5号高炉基址、布袋除尘器、重力除尘器纳入其中。 | / | 解释说明 | 本次规划拟将综合考虑广钢原有的核心工业生产流线,以及传统风貌建筑和工业遗产等保护对象的分布情况,优化调整核心保护范围。 | 邮件反馈 |
6 |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历史文化研究中心修文文等 | 现广钢公园建设范围内有焦化分厂的绿化区域且有两处古树后续资源,建议增加相关保护要求。 | / | 采纳 | 已补充现场树木等保护内容及保护措施,同步优化保护对象分布示意图表述。 | 邮件反馈 |
7 |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历史文化研究中心修文文等 | 《保护对象分布示意图》中翠绿色图斑所指不明,建议在图例中补充。 | / | 采纳 | 已优化保护对象分布示意图表述。 | 邮件反馈 |
8 |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历史文化研究中心修文文等 | 关于“五、主要保护控制措施”中的“(二)建设控制地带”第2点“崇文五路以东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高度应当控制在18米以下,崇文五路以西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高度应当控制在23米以下。”应考虑到现有工业遗产中的核心物项如煤气柜、高架运输廊、转运站等已超过相应限高且存在改建为建筑物的可能,建议将表述调整为“现有工业遗产核心物项改建时不应超过现状高度,其他新建、改建、扩建的高度应控制在……”。 | / | 采纳 | 本次规划拟将综合考虑既有建筑物历史风貌保护与遗产活化利用需求,进一步细化高度控制要求。 | 邮件反馈 |
9 | 广钢公园地区规划师支撑服务团队陈炜 | 公示图中高度控制示意图中,西区和中区高度限制矮于部分既有建构筑物,建议明确如何处理。 | / | 采纳 | 本次规划拟将综合考虑既有建筑物历史风貌保护与遗产活化利用需求,进一步细化高度控制要求。 | 邮件反馈 |
10 | 广钢公园地区规划师支撑服务团队陈炜 | 建议明确三个煤气柜是否属于新建改建扩建范围。 | / | 解释说明 | 鼓励广钢煤气罐旧址(3座)在符合保护图则要求的前提下开展活化利用,具体形式后续编制建筑设计方案确定。 | 邮件反馈 |
11 | 广钢公园地区规划师支撑服务团队陈炜 | 对于核心保护范围内扩建既有建筑高度原则上不宜超过现状建筑高度,可能导致实施方案确认的活化面积无法落实。建议对不宜的控制程度或尺度给出进一步界定,明确超出要怎么处理。 | / | 采纳 | 本次规划拟将综合考虑既有建筑物历史风貌保护与遗产活化利用需求,进一步细化高度控制要求。 | 邮件反馈 |
12 | 广钢公园地区规划师支撑服务团队陈炜 | 公示图中保护对象分布示意图中历史环境要素及设备与《广钢-广船旧址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2025—2035年)》文本图集中的不一致。 | / | 采纳 | 已优化保护对象分布示意图表述。 | 邮件反馈 |
13 | 胥志义 | 建议取消荔诚二街——荔信二街(崇文二路——崇文五路段)隧道建设。 | / | 不采纳 | 荔诚二街——荔信二街(崇文二路——崇文五路段)是现行控规预留的地下隧道,经交通评估,如果取消荔诚二街隧道,公园东西向路网整体可达性将降低,交通分流将加剧荔勤南街、荔勤北街交通压力,导致高峰拥堵。本次规划落实现行控规隧道,并结合广钢公园规划优化隧道道路线位,进行规划预控。后续视实际情况建设实施,并在出入口两侧道路与相交道路做好交通组织,避免出入口附近拥堵。 | 邮件反馈 |
14 | 周明 | 不同意公园中区增加双向行车道。原本不大的公园仅有的一块中区一个整体,硬生生的增加了一条双车道,破坏了公园的整体,为以后的违规行车和停车提供了便利。按照规划人员反馈的信息,提出这个是为了符合消防要求所设置,但是消防要求之需要4米宽度即可,现在却是一条宽度7米的双车道,单车道3.5米,实际已经比旁边的鹤洞大桥的行车道都要宽了。请按照常规惯例,仅铺设4米宽度人行道,仅在必要时用于消防用途。 | / | 采纳 | 广钢公园中区规划道路是内部道路,日常作为公园内部步行道,不作为机动车道,仅在应急情况作为消防车通道。经交通专项初步研究,该内部道路可进一步缩窄道路红线宽度,调整为4米宽设置。 | 邮件反馈 |
15 | 李名扬 | 为进一步方便市民出行,应当保留在广钢公园相关区域内设置公交首末站,而不是改为设置港湾公交站,公交首末站可在广钢公园相关区域另外再寻找地方重新设置。 | / | 解释说明 | 根据前期周边居民意见,将公交首末站调整为港湾式公交站,综合便民利民、交通组织等因素,选址调整至崇文三路。 | 官网反馈 |
16 | 李名扬 | 如果崇文一路跟崇文三路不能穿越广钢公园,那么崇文一路跟崇文三路南段就应当更名,不能够再称为崇文一路跟崇文三路。 | / | 解释说明 | 道路命名与更名将在后续属地申报道路地名时进一步明确。 | 官网反馈 |
17 | 曾楚筠、黄先生、广钢居民张等 | 共计4条意见建议增设连接广钢、广船的人行天桥: 建议在荔湾区广钢、广船片区规划建设高线公园,以空中高架连桥跨越芳村大道,实现两大工业遗产片区无缝慢行连接,打造广州滨江工业文化新地标。 | 4条 | 采纳 | 本次规划提出,鼓励通过连廊、人行天桥或地下隧道,优化人行和车行交通组织,提升广钢公园和广船滨江公园的联系性和可达性。 | 邮件反馈1条、官网反馈3条 |
18 | 广钢居民 | 附近高达20万的居民,还有高密度的学龄儿童,保护只有40年的所谓工业遗址,工业废弃物重金属及污染严重,影响邻近居民健康,建议以民为本,全部拆除遗留工业设施,修复土壤,保护生活环境,为旁边11所中小学幼儿园的学生及周边居民创造合格的生存环境。 | / | 解释说明 | 广钢新城片区已开展污染土壤清挖并完成环境影响评估。广州钢铁厂旧址是广东省工业遗产、广州市工业遗产,涉及广州市历史风貌区和12处传统风貌建筑,具有一定保护价值,根据《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广州市工业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文件,不得擅自拆除。 | 官网反馈 |
19 | 胥志义、Yelo、嗯哼、周明、查尔斯等13位市民 | 共计13条意见建议加快广钢公园建设: 恳请贵局重新审视本次规划的定位与必要性,优先推进生态公园建设,切实回应广钢新城居民的合理诉求。 | 13条 | 采纳 | 广钢-广船旧址历史风貌区是2025年7月确定的广州市历史风貌区,根据《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应当自保护对象批准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本次规划编制为落实上述法规规定的法定工作。本次规划协调遗产保护与公园建设,支持加快推进广钢公园建设。 | 邮件反馈2条、官网反馈11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