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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形图提供利用指引

来源:市土地整备中心 发布时间:2025-03-12 16:50:5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一、工作背景

  为落实减税降费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单位广州市城市更新土地整备保障中心(广州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负责面向全市建设工程项目地形图提供利用工作。

  实现免费供图,优化营商环境。向全市建设工程项目免费提供现有地形图,为规划编制、方案设计、建设工程规划报建、施工管理、不动产登记、土地利用等工作提供支撑,落实惠企利民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

  优化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时效。探索便民利企模式,减少用户到现场的次数。对未申请叠加规划道路等的申请,原则上1个工作日办结;对申请叠加规划道路等的申请,原则上3个工作日办结。

  实现全城通办,提升服务便利度。在全市11个区设置供图服务点,方便用户就近办理,实现供图服务全城通办,提高各类投资主体申请地形图的便利度。

  二、受理标准

  (一)受理范围

  单位、个人

  (二)受理条件

  同时符合如下条件的,可申请免费供图服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个人;

  2.具有明确、合法的使用目的和范围;

  3.申请地形图连续面积在25平方千米以下(申请地形图连续面积超过(含)25平方千米的,需按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利用审批通过后办理)。

  三、申请材料

  (一)单位申请

  1.单位证明文件(含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等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资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批准文件、合同书、中标通知书、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建设计划或企业投资立项文件等);

  3.与项目范围基本一致的申请地形图范围(CAD或GIS格式文件);

  4.法人或其授权委托办理人(委托他人代理的)的身份证。

  (二)个人申请

  1.申请地形图范围的不动产权证或其他能证明权属的有效证件;

  2.街道/村居委开具的盖章版证明原件(有明确使用用途、范围)等有效证明材料;

  3.申请人或其授权委托办理人(含授权委托书)的身份证。

  四、工作流程及各供图服务点地址

图1:申请流程图

越秀区(总服务点)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0号(珠江规划大厦)一楼综合业务大厅

联系电话:020-83762108、8376238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海珠区

办公地址:海珠区宝岗大道183号宏宇同创汇B座303

联系电话:020-8439616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荔湾区

办公地址:荔湾区周门北路38号协晟大厦17楼1703

联系电话:020-8376281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天河区

办公地址:天河区五山路371-1号中公教育大厦主楼2710单元

联系电话:020-8526657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白云区

办公地址:白云区广州设计之都C1栋1楼

联系电话:020-3619559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黄埔区

办公地址1: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3区主楼301

联系电话:020-32210299-0

办公地址2:广州中新知识城高新智创园D9栋7F

联系电话:020-2230115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番禺区

办公地址:番禺区亚运大道550号永业大厦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15号窗(窗口)

联系电话:020-8464853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


花都区

办公地址:花都区新华街迎宾大道4号腾步大厦4楼
联系电话:020-8683820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南沙区

办公地址:南沙区黄阁镇翠瑜街13号叠翠峰彩汇中心(南沙区政府南侧)32栋1楼

联系电话:020-3991491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增城区

办公地址:增城区荔城街荔乡路83号阳光国际商务大厦2楼
联系电话:020-3285921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从化区

办公地址: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碧溪6巷8幢101-105

联系电话:020-3796845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表1 各供图服务点地址

  五、其他事项

  (一)地形图数据经加密处理后,以光盘形式提供电子版数据。

  (二)同一单位或个人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请相同地形图。

  (三)根据《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自然资发〔2020〕95号),连续面积超过25平方公里的地形图数据属于国家秘密,需按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利用方式办理。

  (四)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对所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如后续供图服务点有变化,以最新指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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