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人员不慎遗失的行政执法证(共1个)予以公告,声明作废:
原持证人姓名:杨海卫,行政执法证编号:19010014041,证件有效期:2020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10日。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