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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越秀区北京路高第街许地31号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06-25 00: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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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字号:2025登记09044269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权利人(被继承人)许锡惠的法定继承人肖宇鹤承诺被继承人许锡惠的父母亲先于许锡惠去世。因历史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相关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就路31号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52号窗。

  联系方式:37585345-2252 。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许锡惠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越秀区北京路高第街许地31号

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150130066号

肖宇鹤

  公告期:2025年6月25日至7月24日

  登记机构: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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