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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4532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06-24 00: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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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越秀区华乐路41号302房的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45326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权利人:刘鹏

  声明人:刘鹏

  2025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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