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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粤房地产权证穗字420026324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6-23 17:49:1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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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秀娟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地产权证穗字420026324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潘秀娟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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