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业务信息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103133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6-24 16:51:01 浏览次数:-
  •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领澜大街16号505房的不动产以邓子平名义申领了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103133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23预登04006293号。

  2025年6月23日,我局已以2025登记04059971号案核准该业变更登记,但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103133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103133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4日

扫码进入手机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