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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950209032号,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950209033号《房地产权证》、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20105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06-24 17:41: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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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天河区沙太南路北苑一街13号308房的房屋,原以蒋小星,何维名义申领了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950209032号,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950209033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15登记9015918。并以2020登记9002603设定有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核发有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20105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2025年6月23日,我局依申请办理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但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018072号《不动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018072号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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