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6日至3月25日期间,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快推进留用地落地兑现工作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通过邮箱、信函、网站等渠道共收集意见7条。意见主要是对文件相关表述提出修改意见,其中采纳1条,部分采纳2条,未采纳4条。
序号 | 提出人 | 意见 | 提出时间 | 采纳情况 | 反馈情况 |
6 |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海珠区琶洲街黄埔村改造项目办公室 | 1.第二条第(六)款第1点,整村改造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书面意见将全部留用地指标纳入改造范围,并明确今后征地不再申请留用地指标,留用地指标全部视为已兑现;建议调整为:整村或整自然村改造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书面意见将全部留用地指标或整自然村权属份额的留用地指标纳入改造范围,整村或整自然村改造范围内的现状农用地,按征用后新增的留用地指标并将指标纳入改造范围;理由:1)存在较多的以自然村为单位进行改造的情况。2)整村或整自然村改造范围内的农用地,按在征用后给予新增的留用地指标并将指标纳入改造范围,比较合理。 | 2019年3月25日 | 采纳。1.意见提出的增加自然村的内容,属于原文“部分改造”的情况;2.如改造过程中存在政府征收(收储)土地的,按规定办理留用地指标核定,核定留用地指标按城市更新相关规定在改造范围内抵扣。 | 已电话沟通反馈。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