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花都区三华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公众参与情况的说明
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5月9日期间,我局依据《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广州市花都区三华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3条,现回应如下:
公示征求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021年5月28日
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5月9日期间,我局依据《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广州市花都区三华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3条,现回应如下:
公示征求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
序号 | 公示意见建议 | 反馈意见 |
1 | 新村部分也划入在风貌协调区,不合理。东华大街两侧文物及历史风貌建筑少,村落的肌理已基本被村民自建房破坏,建议采取点状方式保护或者划出核心保护区。 | 已采纳。本次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将进一步梳理现有建筑分布,针对风貌保留较好建筑做到全面的保护,更好的保留传统村落的历史风貌。 |
2 | 三华村历史悠久,仅祠堂建筑就有20多座,祠堂是岭南文化的鲜明符号,历史名人辈出。希望政府可以牵头做好保护工作。 | 已采纳。通过编制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规划,划定古村落保护范围,进一步挖掘保护对象,整合周边古建筑群进行统一规划,将能更系统性更全面的保护和延续三华村的历史风貌。 |
3 | 1. 补充以下保护对象; 2. 核心保护区范围应扩大,为保护三华村传统村落格局,应恢复周边历史上原有水域; 3. 对接交通规划; 4. 道路名称:建议金华路以北,现命名为“新街大道”的道路更名为“三华大道”。建议金华路以北,现命名 为“站西路”的道路更名为“维扬大道”。 5. 名称错误 公示内容中“洞庭徐公祠”应为“洞湖徐公祠”,在此纠正。 6. 建议未来保护规划等涉及价值评估的文件中增加并强调以下论述: 1)三华村是新华街道以及花都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花都区的城区发展及新华街道的成立均 可追溯至旧三华村地域及其墟市历史,因此三华村的历史沿革对于街道、花都区均有重要 意义,应有相关论述内容。 2)默菴徐公祠是三华村历史的重要见证者,具有较高历史价值,应有相关论述内容。(同时也向花都区规划部门提交了反馈意见的纸质文件及附图) | 部分采纳。 1、针对建议中提及的三华村历史价值、保护对象以及村落格局等,规划将进一步进行论证研究,做到应保尽保,应留尽留,保护好传统村落的传承与发展; 2、保护规划已充分对接上位交通规划,并提出相应合理的建议; 3、道路名称方面不涉及本次规划研究范围; 4、相应内容已在文本中更正为“洞湖徐公祠”。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