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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说明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控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情况的说明

来源:建筑规划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1-11-30 11:37:1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2日期间,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控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期间通过网站、邮箱的渠道共收到意见15条,现就收到的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表

序号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说明

1

没有系统的技术手段和方法,更没有上升到法规层面,没有细化落实,官员责任考核也不量化……,这些在这个通知中同样有这些情况,自上而下的可以是通知,但到了市、区层面就是展开来的半年一年的技术艺术研究和法规制定,而后厚厚一本子的落实这些粗线条的通知。

采纳

实施细则下一步由各职能部门按程序印发。

2

《广州城市设计导则》规定沿江多少公里不得建高层,但是图片上这些应该不止、“多少公里”,感觉10公里以外都不见高层,我们广州的沿江天际线到底应该怎么样。高层对于风貌的破坏,即使是远远的背景,也是致命的。

未采纳

第六条“不在白云山、珠江等新出让地块一线建设超高层建筑”已落实纲领性条款,难以作出具体规定,下一步可在珠江具体的城市设计中统筹考虑。11月5日经电话沟通,已协调一致。

3

个人认为,商业利益不应在珠江两岸作为主要的土地利用要素考虑。借鉴德国柏林旧区改造,限高10层的商业区,仍然可以营造高端的活力的商业氛围。

未采纳

第六条“不在白云山、珠江等新出让地块一线建设超高层建筑”已落实纲领性条款,难以作出具体规定,下一步可在珠江具体的城市设计中统筹考虑。11月5日经电话沟通,已协调一致。

4

十、加强城市植被景观传统风貌管理。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保护城市山水、植被景观传统风貌。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加强古树名木及其后续资源的保护,推广乡土树种应用,强化绿线管控,在城市绿化和环境营造中,注重传承岭南园林文化,鼓励近自然、本地化、易维护、可持续的生态建设方式。建议:除上述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传统村落、古树名木、文物古迹、传统风貌建筑(含线 索)及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老建筑、老民居、历史名园、植被景观之外,再补充河湖水系,尤其是历史水系的保护管理。参照上海设立“风貌保护河道”因为这些既是历史性城镇景观风貌的构成要素,也是住建部防止大拆大建通知要求保护的对象,更是《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要求保护的对象,广州在城市更新中也出现过问题,比如新河浦涌的改造,就把这条有百年历史的河涌变成小溪流,完全改变了历史风貌。按照上海对风貌保护河道的规定,新河浦涌改造完全是违法的。也违反名城保护规划第四十一条对历史街区保持历史水体的保护要求。

采纳

已增加“加强河涌水系尤其是历史水系的保护与管理”。

5

十三、强化管理提级提质。对临时占用绿地、砍伐迁移树木(不含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绿化工程初步设计等园林绿化项目,对传统村落保护规划、位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的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新建、扩建以及历史建筑的非轻微修缮等建设活动和大型城市雕塑,对已下放到区的相关事项,市级部门要加强管理,提级审查,充分论证,依法审批。建议:1.据了解,目前提级审查的园林绿化项目:一.只规定具有历史风貌的林荫路、历史名园和参照历史名园管理的公园 树木砍伐迁移审批由市里批,但根据《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第三十五条“绿化风貌”保护部分,“对于绿线以外的历史文化街区,应维持原有绿地历史格局。”,而且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中,其绿化风貌都会作为历史环境要素加以保护,建议将历史文化街区内的树木砍伐迁移审批收回由市里批;二.规定区管绿地,200株以上的要报区政府审批,市管绿地报市政府审批。但是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七条,同一建设工程项目因公益性市政建设需要,砍伐、迁移城市树木二百株以上的,由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议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区管绿地,200株以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补充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的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建筑外立面整饰整治”和“传统风貌建筑及线索”的非轻微修缮等建设活动,已下放到区的相关事项,市级部门要加强管理,提级审查。理由:因为广州的历史文化街区改造中改变外立面行为多以不改变为名不依法报规划许可,在没有历史研究、价值评估的情况下,大量使用现代材料真石漆、干挂石材,或者全部涂抹一新,违反真实性,且有破坏性,造成破坏性修复,严重破坏历史街区风貌,希望要求凡建筑外立面整治必须依法报规划许可,而且要市级许可,因为区规划部门完全听命于区政府,缺乏独立性与专业性。

采纳

已修改为“加强对砍伐、迁移有特色风貌的林荫路、历史名园和参照历史名园管理公园的树木,临时占用有特色风貌的林荫路、历史名园和参照历史名园管理公园的绿地,砍伐、迁移树木200株以上等园林绿化项目的管理”。

已修改为“对位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含线索)非轻微修缮、外立面改建等建设活动,以及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和大型城市雕塑”

6

广州白云区松洲街槎头综合体旁边的渔民新村与这个新建的综合体完全不协调,那边给人一种脏乱差,建议拆掉贯通沿江路,打造西航道沿岸高品质社区。

采纳

第五条“推动珠江沿岸高质量发展,注重滨江公共空间贯通,还江于民、还岸于民”、第十条“临水范围注重开敞自然生态空间打造,为市民提供亲近自然、人水和谐的休闲去处,提升城市的整体景观品质”已落实纲领性条款,具体项目将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实施。

7

六脉渠、西濠、南濠、玉带濠、清水濠,作为广州最重要的古城水系,为何只字不提?应该对之进行专项规划保护,尤其恢复古城水系!例如吉祥路的七块石桥,是六脉渠左一脉的一部分,七块石桥遗迹荡然无存,是不是难辞其咎!

采纳

已增加“加强河涌水系尤其是历史水系的保护与管理。”

8

越秀荔湾部分旧街古巷,其地面铺设的麻石砖,实际是广州古城墙的构建,应该要对之进行专项规划保护,禁止挪移,禁止覆盖!

采纳

已在《广州市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中要求保护麻石街等传统街巷。

9

依托广州“山、水、林、田、湖、海”自然禀赋,秉承传统山水城市格局,塑造依山、沿江、滨海的风貌特色。广州南湖就没能体现自然禀赋,整个南湖岸边破破烂烂,没有一条临水栈道,市民无法体验到南湖风貌,靠近斯文井(同和路)一侧更是排污造成黑水臭沟,南湖游乐园破破烂烂,南湖游乐管理中心违建、占用林地,一个南湖风貌全给糟蹋了!

采纳

第十条“临水范围注重开敞自然生态空间打造,为市民提供亲近自然、人水和谐的休闲去处,提升城市的整体景观品质”已落实纲领性条款,具体项目将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实施。

10

关于白云山周边,特别是白云新城规划建议中早有由低到高,保持景观等内容。而且在早前的白云新城规划中,区域是包含陈田村改造片区的,不知何故,在最新的陈田村改造(富力项目)中靠近白云大道侧,规划是三十多甚至四十多层的建筑建设项目(住宅和酒店项目),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而且规划无对周围居民通告和征求意见(我所在白云尚城)!请有关部门澄清规划的依据,是否存在徇私舞弊问题,迎合房地产开发商利益下违反相关规定。

采纳

第六条“临自然水面、绿地、山体等开敞空间以及重要道路的建筑单体应按前低后高原则控制建筑高度,并严格控制建筑物的面宽、色彩和体量,形成错落有致的丰富空间层次”已落实纲领性条款,具体项目将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实施。

11

建议在2022年必须尽快彻底收回广州麓湖高尔夫球场,建成供全体市民免费进入享用的大麓湖森林公园,改造云道配套设施,更加有效连接越秀山和白云山两大休闲观光自然景区。

采纳

长期优化提升。

12

大力改造石井河沿岸景观,从支涌水闸和旧厂房着手,打通沿河步道的断点,同时以智汇创业园—增埗公园为支点,发展从石井河—增埗河到白云湖的水上环保巴士观光游船项目。

采纳

第十条“临水范围注重开敞自然生态空间打造,为市民提供亲近自然、人水和谐的休闲去处,提升城市的整体景观品质”已落实纲领性条款,具体项目将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实施。

13

继续推进建设六马路环市东的地铁建设和旧城改造,切实保障原居民以较优惠价格购买所在区域重建的住房,愿意迁出的居民也要加大补偿力度。

采纳

补偿方案不涉及此通知内容,由项目单位在后期工作中予以考虑。

14

庙前直街—署前路的地铁建设,要考虑到拆迁后尽可能在原址附近,依照原图纸重建有历史价值但因有倒塌风险而不得不拆除的建筑,拆除区图书馆和陈树人纪念馆后修建换乘通道后,可以考虑以重建?园的方式再造更加共融东山人文环境的纪念馆和图书馆综合体。

采纳

现场已停止施工,地铁公司正在重新评估设计方案。

15

建议严控珠江一线建筑高度。

采纳

第六条“不在白云山、珠江等新出让地块一线建设超高层建筑”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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