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公众参与情况说明

公众参与情况说明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情况

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布时间:2022-12-23 10:44:0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2022年12月7日至12月17日期间,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文件要求,通过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集意见4条,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现就收到的公众意见予以反馈。

序号

提出人

公众意见

采纳情况

1

广东

天商

附表备注中明确“以上”不包括本数,意味着“处5万元以上6万元(含)以下的罚款”,不会作出5万元的罚款,该规定是否与《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不一致,建议进一步研究。

根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技术与工作程序规范(试行)》第一百三十二条第八项:表示数量上下限的词语。“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在内:“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在内的规定,《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处罚中的“以上”“以上”是包含本数的。

采纳。已在附表备注中明确“以上”“以下”包含本数。

2

Eula

“处 。。。的罚款“修改为”处以。。。的罚款”,即将“处”修改为“处以”,与《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表述保持一致。

采纳并已修改完善表述。

3

将“本通知在《广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基准》的基础上,对地方立法规定的相关违法行为进行补充规定,补充违法行为的裁量基准详见附件《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补充规划相关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基准》。”修改为“本通知在《广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基准》的基础上,对地方立法规定的相关违法行为进行补充规定,补充违法行为的裁量基准,详见附件《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补充规划相关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基准》。”

采纳并已修改完善表述。

4

广州

市民

为什么没有相关的文件解释、解读?

解释说明。我局将按照有关要求,在该文件正式印发公布后同步发布政策解读。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