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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说明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供应及供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情况的说明

来源:开发利用处 发布时间:2023-02-15 10:28:2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2023年1月3日至2月2日(共30日),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对《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供应及供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共收到13位公众反馈的意见。其中网络留言意见12条,邮箱意见1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提出人

意见

采纳情况

1

热心湖南网友

您好!关于第八点(明确公开出让方式),目前熔断+摇号机制是重点城市土地公开出让方式,既保障了地产企业的利润,又有利于维护土地市场平稳有序发展,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企业利润有保障之后,更有动力做高品质产品)。征求意见稿中,只字未提摇号字眼,又回到了以前的竞价模式,不利于房企开发,也不利于土地市场、房地产市场升温,建议住宅、商住地块竞拍以竞价+摇号模式为主!

根据国家有关房地产调控有关工作要求,可根据市场情况采用多种出让方式搭配,以达到稳地价的目的。

2

开心

尊重的领导:你好:关于就改冼村的问题!我们冼村村民向政府提出要求!对改造我们冼村的希望!希望改造后我们冼村村民的集体物业!和回迁房性质可以按照猎德村的诉求保留集体所有性质!希望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回迁房性质我们冼村村民更喜欢集体房产证的回迁房!谢谢

本条意见主要反馈城市更新项目(“三旧”改造)的具体诉求。广东省及广州市已对城市更新形成了一系列的政策体系,《实施意见》第(五十七)条也明确已纳入城市更新范围的项目,按城市更新政策执行。《实施意见》第(四十四)、(四十五)、(四十六)、(四十七)、(四十八)规定了使用集体土地的供地方式,对村集体留用地的开发进行了规范。建议意见人在修订城市更新政策时向城市更新主管部门以及在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中反馈有关意见和诉求。

3

尊重的领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有!农村和城市的土地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自留山自留地也属于集体所有!

4

尊重的领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土地管理法:第62条全章: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房屋都属于村集体所有!更好的保护集体证!更好的保护村集体利益!更好的保护村集体财产不受外流和合法保护!谢谢冼村村民示!

5

尊重的领导:关于旧村的改造意见!希望政府可以按照法律法规:按照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的规定:宅基地房屋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屋!保护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属于集体所有!

6

按照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宅基地房屋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受让人与转让人!必须要有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法律赠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个特殊身份!

7

按照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65条!关于集体财产的保护!集体所有的财产受到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哄抢!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做出的决定!侵害集体利益的成员请求法院请求撤销!  冼村村民示

8

天地

尊重的领导:按照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65条关于集体财产的保护!集体所有的财产受到法律保护!

9

尊重的领导:希望撤回我们冼村村民诉求:希望政府可以撤回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的通知!我们冼村村民对改造才比较放心!希望保留集体用地和集体复建住宅!希望政府可以依法依规进行房屋分类进行处理!谢谢!更好的保护村集体财产不用外流!谢谢

10

尊重的领导:关于加快旧改冼村改造的意见!我们冼村村民有以下意见!希望政府可以保留我们的集体性质的回迁房保留集体所有!更好的保留村集体利益!为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提出以下意见!我们村民最担心的就是集体转为国有后!到时失去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脱离了集体经济组织身份!对于村民里说不是一件好事!

11

平凡之路

(三十六)条只是明确了司法途径的出让金标准,建议在这里补充增加一种情形也适用有关出让金缴交标准。历史已出售房屋但未办理过户,有关地价计收也按照同一栋楼其他房屋缴纳金额、标准、规则办理。原因如下:现实中往往存在开发商或者企事业单位原因不帮小业主办产权,现在来办就要按很高的标准收出让金,既然同一分司法文书涉及多宗房屋权属且属于同一出让合同范围的,执行相同地价计收标准,那为何同一栋楼,有人先办有人后办理就不能同一个标准呢!!!设问在政策导向上都不能公平,那怎能说是鼓励土地节约集约呢????

在实际工作中,各种情况和各种原因导致小业主不能及时办理房产证,同时实际取得房屋(或签订买卖合同等)时间与取得司法判决时间间隔很大,造成按照司法裁定文书生效之日的土地出让金政策和标准核算的土地出让金比原房屋取得价格还要高,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此次修订《实施意见》按照“证缴分离”原则解决历史问题,并且规定了不同类型的处理原则。

12

小水

建议完善支持和促进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的政策条文。例如:

1、建议明确涉及地下空间的内容,并在公开出让时的具体鼓励措施。例如,可以公开竞价仅对地上部分进行,不涉及地下部分出让金同时进行竞价或联动调价。

2、建议对第(十七)项考虑增加允许协议出让的情形,比如必须经过宗地范围缺乏独立对外通行通道而需要建设地下连接体的,因约束条件太强,公开出让意义不大。

有关地下空间的土地出让金计收标准等在土地出让金的专门政策文件中进行调整和明确;《实施意见》第(十七)明确了地下连接体的供应方式。

13

fekx2019@proton.me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的实施意见(穗府办规<2018>7号文实施以来,各地落实政策要求,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取得非常大的成绩。
就<实施意见>实施以来,站在广州一名经历商业和工业地产的从业人员角度,试就供后监管过程出现的问题,做一讲述供参考。
1、工业用地或产业用地列入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能按严格标准进行土地供应。但是,很多工业用地项目利用<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申请提高容积率至4.0,增加建筑密度和建筑体量,无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2、提容后,以工业用地为载体,以产业用房或研发用房的名义,建设类办公写字楼的建筑形态,名为高新科技园区,再以产权登记和分割转让的形式,按办公写字楼形式出租出售。此过程中,单体建筑形态已完全偏离工业厂房建筑形态,所谓的工业厂房(实为办公楼)大都超过60米或更高,土地使用用途实质已更改了,与市面商业服务用地建设的办公写字楼无差别竞争,对比以高价招拍挂回来的商业服务用地的成本,此操作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破坏了供地游戏规则,影响后续拍地热情。
3、提容后或取得用地后建设的一些产业园区,鱼龙混杂,其中贸易公司、证劵公司、咨询服务公司、电商平台等商业公司,与要求引入的生产制造产业严重不符,也没发挥生产性服务业配套功能,达不到土地供后产出效益;且又利用旧厂房对应新建筑,旧空地对应新建筑,套取提质增效等等政府资金等等。此情况,番禺、黄埔的产业园区尤为严重。
4、政府希望工业用地供后或提容后本希望能引进上下游产业链,经此擅自更改用途后,工业厂房不再是工业厂房,间接引导更多的旧厂房、新厂房、新拍地厂房陆续改建办公写字楼,做出非常坏的示范效应,也变相驱赶了生产制造实体企业出广州,工业建筑人为造成稀缺性。
5、建议监管部门重点监管供后工业用地或提容的工业用地,联合工信工商税务部门,引导与生产制造无关的商业公司,回到商业办公楼,将工业建筑留给实体制造企业,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也相应最近省工作报告中要求,以实体经济为本,坚持制造业当家,加快建设制造强省、质量强省,更高立起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柱。
谢谢指正。

我市已制定了有关工业用地开发利用的多发专门文件,包括《关于印发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的通知》、《广州市工业用地项目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办法(试行)》、《广州市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实施办法》等,规定了工业用地的创新供应方式、绩效管理、分割要求等。本次修订《实施意见》强化了供后监管,完善了土地供应文件条款和规范分割转让要求,加强对工业用地的精准闭环管理;同时允许将标准厂房用地划拨或协议出让给市或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开发区(产业园区)管委会制定的机构或国有独资公司,用于建设只租不售的标准厂房,降低中小微企业用地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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