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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首试不动产登记告知承诺制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12-06 15:59:3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自2016年1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发布,取消继承登记强制公证以来,我国不动产登记机构逐步开展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但在办理过程中,受地域、历史等因素影响,如何获取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往往成为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的“难点”、“堵点”。为切实解决上述问题,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不动产继承登记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函》,在全国范围内选取广州等四个城市,开展“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

根据工作安排,广州迅速启动、周密部署,于2019年10月14日,在市、区两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全面开展试点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是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广州市不动产继承登记(非公证)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对于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取得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的情形,可以书面承诺代替;二是通过细化审查要点、强化案件抽检、构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以及建立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防范和降低登记风险。

11月30日,试点工作顺利完成。通过实践探索,广州就实际工作中反馈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研究,并提交工作报告,为自然资源部下一步规范、完善此类业务提供参考,以推动建立更加高效、便捷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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