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设计方法在总体规划中如何运用?
总体规划中城市设计方法的运用分为:跨区域层面、乡村层面、市(县)域层面、中心城区层面。
其中跨区域层面,是指在都市圈、城镇群层面运用城市设计思维,加强对大尺度自然山水、历史文化等方面的研究,协同构建自然与人文并重、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相融合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包括优化重大设施选址及重要管控边界确定,提出自然山水环境保护开发的整体要求,提出历史文化要素的保护与发展要求,形成共识性的设计规则和协同行动方案。
乡村层面,应体现尊重自然、传承文化、以人为本的理念,保护乡村自然本底,营造富有地域特色的“田水路林村”景观格局,传承空间基因,延续当地空间特色,运用本土化材料,展现独特的村庄建设风貌,忌简单套用城市空间的设计手法。
市(县)域层面,是指运用城市设计方法,强化生态、农业和城镇空间的全域全要素整体统筹,优化市(县)域的整体空间秩序。包括统筹整体空间格局,提出大尺度开放空间的导控要求,明确全域全要素的空间特色。
中心城区层面,是指运用城市设计方法,整体统筹、协调各类空间资源的布局与利用,合理组织开放空间体系与特色景观风貌系统,提升城市空间品质与活力,分区分级提出城市形态导控要求。包括确立城市空间特色,提出空间秩序的框架,明确开放空间与设施品质提升措施,划定城市设计重点控制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