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先完成联审决策,才可以办理并联审批?
第一,根据《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政府投资类)》(穗府〔2018〕12号)的要求:实现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相分离。政府部门建立技术审查清单,只对清单内的技术审查结果进行符合性审查,不再介入技术审查工作。技术审查主线由联合评审方案、初步设计技术评审、概算审查组成,稳定的技术审查成果,作为审批工作的技术支撑。第二,并联审批事项打破了法定的前后置关系,涉及国土规划、发改及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不同审批事项的组合,缩短了办事时限,这需要通过前期的联审决策稳定项目建设方案后,相关部门才能基于同一方案实现并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