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矿产资源可分为哪三类?
答:依据《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可分为储量、基础储量、资源量三类。
1.储量:是指基础储量中的经济可采部分。在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或编制年度采掘计划的当时,经过对经济、开采、选冶、环境、法律、市场、社会和政府等诸因素的研究及相应修改,结果表明在当时是经济可采或已经开采的部分。用扣除了设计、采矿损失的可实际开采数量表述,依据地质可靠程度和可行性评价阶段不同,又可分为可采储量和预可采储量。
2.基础储量:是指查明矿产资源的一部分。它能满足现行采矿和生产所需的指标要求(包括品味、质量、厚度、开采技术条件等),是经详查、勘探所获控制的、探明的并通过可行性研究、预可行性研究认为属于经济的、边际经济的部分,用未扣除设计、采矿损失的数量表述。
3.资源量:是指查明矿产资源的一部分和潜在矿产资源。包括经可行性研究或预可行性研究证实为次边际经济的矿产资源以及经过勘查而未进行可行性研究和预可行性研究的内蕴经济的矿产资源;以及经过预查后预测的矿产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