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业务知识库 > 资源管理

资源管理

增量—19.哪些房屋可以办理“一手房带押过户”?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1-20 17:52:2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答:全市范围内已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的预售商品房,以及已办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和抵押权设立登记的持证商品房(即一手现房),在完成房屋带押销售及网签等事项后,当事人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一手房带押过户”相关业务。

  简而言之,就是已抵押的预售商品房和一手现房,都可以申请办理“带押过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