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专题 > 办事直达 > 建筑许可 > 互动交流 > 一问一答

一问一答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和“合并办理”除办理主体、办理事项和办理时限不同以外,是否还有其他不同?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7-09 15:39:2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答:“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和“合并办理”的其他区别:一是办理并联审批前一定要通过联审决策,合并办理不需要通过联审决策;二是并联审批不适用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合并办理既有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也有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