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查阅资料专用章电子印章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互联网+政务”工作,实现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结果查询无纸化及线上办,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自2019年9月2日起启用“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查阅资料专用章-电”电子印章(以下简称“查阅资料专用章”)。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查询人通过“广州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进入相关查询界面,查询及下载保存的广州市范围内的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结果证明加盖“查阅资料专用章”。
二、加盖电子印章的查询结果与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窗口出具的加盖实体印章的查询证明信息一致,法律效力均等。
三、查询人自行通过彩色或黑白打印机打印的加盖电子印章的查询结果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特此通告。
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