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专用章的通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80号)第十条“…查询结果证明应当注明出具的时间,并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专用章”的要求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最新部署,自2月17日起,在全市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专用章。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自2020年2月17日起,在线上启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专用章”电子印章(附件)。
自2月17日起,全市自助查询机出具的不动产登记结果证明和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结果证明将加盖黑白格式的“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专用章”电子印章。
该电子印章同时用于“广州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和局政务网站查询及下载保存的广州市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结果证明和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结果证明。
加盖电子印章的查询证明与各查询窗口出具的加盖实体印章的查询证明信息一致,法律效力均等。
二、自2月17日起,全市各查询窗口同步启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专用章”实体印章。
该实体印章用于各查询窗口出具的广州市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结果证明、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结果证明和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复制证明。
三、为配合系统升级的调试工作,全市不动产登记资料自助查询机将于2月15日至2月16日暂停服务。在此期间,市民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所需不动产登记资料:
1.通过微信公众号“广州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一“登记资料查询”查询打印不动产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证明。
2.通过微信公众号“广州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一“个人名下查询”查询打印个人名下房产证明。
3.登录政务网站“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系统专区”—“相关查询”(http://ghzyj.gz.gov.cn/wxpro_ts/djcx/)查询打印不动产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证明。
4.如需查询更多信息,市民可就近选择到各查询窗口申请查询。
特此通告。
附件: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专用章(电子印章)样式jpg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