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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便民暖企服务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2-12-29 09:49:4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便民暖企服务的通知

  一、出台政策背景

  今年来,广州市不动产登记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有关要求,以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为契机,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以提升不动产登记办事便利度为宗旨,推出一系列深化便民暖企服务举措(简称“便民暖企十二条”),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效、增强办事满意度。

  二、出台政策意义

  “便民暖企十二条”主要集中在优化登记办事环节、深化登记暖心服务、升级登记信息查询三个方面。各举措既注重内部挖潜以优化流程,又关注对外联通以扩大合作,既落实上级营商环境改革要求,又回应企业群众所求所盼,尤其对当前支持复工复产、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更好提供登记力量、作出登记贡献、展现登记风采。

  一是进一步提升融资便利度,减少办事成本,并完善便民暖企服务机制,随时随地提供不动产登记贴心服务。不动产登记部门立足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企业复工复产等实际需求,通过实现跨境抵押登记“零出关”、深化二手房“带押过户”、推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预告登记、深化便民暖企专项服务。

  二是进一步畅通、优化办证路径,优化继承登记、破产企业资产处置,进一步整合、减化办证流程。不动产登记部门通过加强部门协作、系统对接、信息共享,实现不动产登记相关税费“一次清缴”、简化不动产继承登记手续、优化破产企业不动产处置程序、深化“交房即交证”、推行“交地即交证”。

  三是积极落实“数字政府”的要求,充分运用“互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手段,进一步满足企业群众更多样、更全面、更个性的信息查询需求,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通过提供法律文书和律师身份在线核验、扩大不动产登记查询范围、优化破产管理人查询登记信息,升级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进一步便利企业群众随时查、随心查。

  三、主要亮点

  (一)深化暖心服务,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办证体验。

  一是实现跨境抵押“零出关”办理。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抵押登记服务,助力跨境金融发展,在全市开展不动产跨境抵押登记并推出身份证明材料备案制基础上,进一步与港澳相关银行机构合作,通过设立“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金融机构”网办服务点,通过网上申办、数据跑路、在线审核、签发电子证照,实现不动产跨境抵押业务一次性申办、“零出关”办理。

  二是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为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不动产登记机构在继续推行注销抵押、二手房转让、新设抵押三个登记业务“一个窗口、一套资料、一次办理”的基础上,深化与人行及相关银行机构业务协同,推广二手房转让与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移登记合并办理,更好实现申请人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

  三是推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预告登记。为更好满足企业规划报建、投融资、项目建设等实际需求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对以有偿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转让,未达到投资总额25%的,先行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预告登记,并以预告登记证明作为土地权属来源文件。

  四“搞得掂”专窗暖企不动产登记部门主动解决企业和项目建设中的不动产登记问题。大厅设置“搞得掂”办事窗口,及时解决企业群众有关疑难案件、办事标准、服务质量等诉求,通过电话、走访、问卷和座谈等多种方式收集企业意见建议,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二)优化流程衔接,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办理效率。

  一是实现不动产登记相关税费“一次清缴”。不动产登记部门与财政、税务、人行等部门加强合作,通过流程整合和系统联通,实现不动产转让相关税款和登记费一次性缴纳,将原来单独的两个环节整合成一个,进一步提升缴费、缴税便利度。

  二是简化不动产继承登记手续。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继承登记,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不再需要第二顺序继承人到场,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对申请人因特殊原因难以获取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的,符合条件的可以书面承诺方式代替,进一步打通办证路径。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非公证继承登记,对未提交公证文书或生效法律文书的继承登记,有遗产管理人的,可以由遗产管理人和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共同到登记机构进行材料查验。

  三是优化破产企业不动产处置程序。加快企业破产处理,助力释放市场活力,对破产案件中,因破产企业资料缺失或第三方机构(如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不配合竣工验收等情形导致无法办理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经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安全鉴定合格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依据鉴定合格结果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再收取房屋或建设工程已经竣工的材料,方便破产企业进行不动产处置。

  四是深化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推进房地产项目收楼“云领证”,房地产开发企业随时随地可登录“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在线申办增量房转移、税费申报,通过线上审核、线上缴税、签发电子证照,实现购房人收楼时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权电子证照),方便及时办理落户入学、贷款融资、资产处理等事项。

  五是推行“交地即交证”服务。为加快项目落地见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前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办证准备,在企业缴清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后1个工作日内核发《不动产权证》,加快项目落地开工。通过流程再优化,将原先土地供应之后再办理产权登记转变为同步办理;通过服务再靠前,将登记服务向前延伸到土地供应环节;通过审批再提速,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由承诺的3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通过部门再联动,实现交地和拿证“双同步”。

  (三)升级信息利用,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查询便利。

  一是扩大不动产登记查询范围。实现授权查询,经权利人授权后,任何人可通过“广州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查询不动产登记权利人信息。拓展查询内容,权利人可通过“广州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曾用名名下不动产登记结果及代未成年子女出具无房证明,通过“不动产登记档案复制”功能可申请复制买卖合同、发票等登记原始资料。实现“以图查房”,任何人可通过“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以图查房”入口,经“刷脸”实名身份验证后,在公众版“天地图”上依法查询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限制状况、地籍图等信息,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图文互查。

  二是提供法律文书、律师身份在线核验。为律师提供更加便捷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服务,通过“中国律师身份核验”微信小程序实时核验全国执业律师信息,免于律师提交律师执业资格证。通过“广州微法院”小程序“文书验证”功能,对广州法院可验证的律师调查令及裁判文书进行在线核验,免于提交律师调查令、立案文书等材料。

  三是优化破产管理人查询登记信息。进一步便利破产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财产信息,破产管理人可查询、复制破产企业(含分支机构)名下不动产登记结果、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和破产企业名下不动产权利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等登记信息,以及破产企业名下原有或现有不动产的档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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