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以套餐式服务化解茶滘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历史遗留问题
2009年,荔湾区茶滘村开始整村改造。市民梁先生因此补偿了4套回迁安置房,其中2套已于2013年收楼并于2021年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附注未办土地有偿手续;另有2套已达收楼条件,因证书注记问题至今未能达成安置。为此,市民梁先生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信访渠道多次反映茶滘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土地出让金缴交问题,要求茶滘联社为其补缴土地出让金。
为妥善解决市民诉求,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推出三件套服务,积极推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一是领导带头包案直达末端。迅速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业务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包案小组,包案领导全程督促指导,定期听取进度,主动下沉协调,推进化解工作有序进行。二是深入核查剖析矛盾根源。经核实,当时城中村全面改造项目的安置房可以办理国有房地产权证,并注明未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但实际上有一部分拆迁房已缴纳土地出让金并转为国有性质,与安置房的房地产权证上注记的内容存在冲突。三是分类施策精准解决问题。为破解工作瓶颈,从尊重历史事实出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会同市、区相关部门积极商议、共同研究,提出“拆迁前已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的建筑面积对应的回迁安置房,无需房屋业主补缴该部分面积的土地出让金”的处置方式,并取得了梁先生的认可。近日,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的现场指引下,梁先生的两套安置房已到区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成功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其诉求得到解决。
下一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将始终坚持以人民至上的理念,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通过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加大热线及信访事项的跟踪、督办、回访力度,做到群众反映的事情“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得到实实在在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