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推荐广州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工程测绘、国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更新增补人选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规〔2020〕33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工程测绘、国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以下简称“评委会专家库”)动态管理,现面向广州市(以单位注册地址为判断标准)内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会协会、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征集评委会专家库更新增补人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增补专家库人选的评委会
(一)广州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工程测绘、国土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中评委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工程测绘、国土专业技术人才的中级职称(工程师)、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广州市城市更新土地整备保障中心(广州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
(二)广州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工程测绘、国土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高评委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工程测绘、国土专业技术岗位人才的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广州市城市更新土地整备保障中心(广州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
二、推荐人选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评价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从事自然资源领域测绘、国土专业(下称“本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1.测绘专业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界线测绘、海洋测绘、地图制图、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等技术岗位。
2.国土专业包括国土科学研究、规划编制、用途管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不动产登记、国土整治、生态修复、土地价格评估、土地经营管理及信息工作等技术岗位。
(四)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五)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中评委专家人选应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职称满3年及以上或正高级职称满1年及以上,高评委专家人选应取得本专业正高级职称满3年及以上。
(六)根据有关规定,除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院士、“广东特支计划”等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和行业紧缺人才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临近退休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再作为入库专家人选。专业技术人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委会专家库人选。
四、推荐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根据专家人选条件,协助做好资格审查,确定推荐人员名单(人数不限)。已入库专家无需再次提交推荐材料,若专家信息发生变动(如工作单位、行政职务、联系方式等),请及时联系评委会办公室进行信息完善与更新,确保专家库内信息准确有效。
(一)需提交的材料
1.《广州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工程测绘、国土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库人员推荐表》(附件1,原件及可编辑电子版),中评委专家推荐人选填写。
2.《广州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工程测绘、国土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库人员推荐表》(附件2,原件及可编辑电子版),高评委专家推荐人选填写。
3.《专家库导入模板表》(附件3,可编辑电子版),单位统一汇总。
4.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经推荐单位核实原件后,注明与原件相符等字样。
5.个人专业技术业绩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
纸质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
各单位推荐材料请于2024年12月31日(星期二)前报送至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逾期不再接受推荐。
联 系 人:吕工
联系方式:020-83772210
邮 箱:gzschzx@163.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93号3楼东侧301室
附件:1.《广州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工程测绘、国土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库人员推荐表》
2.《广州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工程测绘、国土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库人员推荐表》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