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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集推荐广州市工程系列地质勘查工程和自然资源工程海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委员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地质调查院 发布时间:2024-12-11 11:08:3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相关要求,为协同推动广州市工程系列地质勘查工程和自然资源工程海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良性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地质勘查、海洋专业领域委员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征集时间

  2024年12月6日至12月29日

  (二)征集范围

  全市范围(以单位注册地址为判断标准)内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会协会、技术服务机构等具有上述专业技术特长,具备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推荐申报。

  (三)专业领域

  评委库委员应当从事地质勘查工程领域地质专业或自然资源工程领域海洋专业,具体专业方向见下表。

专业大类

专业方向

地质专业

地质矿产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球物理勘查及遥感地质,地球化学勘查,探矿工程,岩土工程,地质实验测试,海洋地质,采矿工程

海洋专业

海洋调查与监测

海洋专项调查与评价、海域海岛动态监测、海洋经济调查与监测

海洋自然资源开发利用

海洋能源、涉海专项规划、海洋资源开发、海洋资源资产核算与价值评估、海洋管理、海岸带可持续发展研究、海洋经济与产业研究、海洋专项信息系统研发

海洋保护

海洋生态修复、海洋预报观测、海洋防灾

  二、拟征集委员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较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能积极学习掌握职称政策,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评审职责;

  2.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及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够承担评审工作,自愿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

  (二)资历条件

  1.从事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级别的高技能人才)3年以上;

  2.公务员、参公单位人员及已办理离退休的人员不列为推荐范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人员不得作为入库的委员推荐人选。

  三、申请入库程序

  (一)通过系统申请入库。申请人所在单位属于广州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可通过“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申请入库。

  具体流程为: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专题→人才工作→广州职称→职称申报→广州市职称申报指引→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网址:http://gzrsj.rsj.gz.gov.cn/vsgzhr/Login_ZJ2.aspx),注册登录后,点击职称业务申报→评委会委员业务→委员入库申请→评委会委员入库,选择相应评委会可评专业申请入库,经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如有)审核、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和人社部门等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入选评委库。   

  (二)通过电子邮件申请入库。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单位推荐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符和条件的专家个人以自愿原则,按要求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1. 近期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及扫描件;

  2. 《职称评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文档);

  3. 个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5.专业技术职称能力和业绩证明材料(根据需要提供)。

  (三)有关要求

  1.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如有)应依据评委入库委员条件,在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方面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并对申请人政治思想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能力水平等加具评价意见;

  2.上传的材料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如上传材料为复印件,请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上审核人姓名,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上传材料需为文字正向,清晰可辨别,材料格式一般为jpg、pdf等格式;

  3.申报人材料纸质版于12月29日前寄送至广州市地质调查院政工部,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64635422@qq.com。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海青

  联系电话:020-83523514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园坛岭路200号

  邮箱:64635422@qq.com

  附件:职称评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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