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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落实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1-23 15:56:1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为进一步优化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流程,促进审批服务提质增效,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现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落实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一)合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再单独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办理时限为8个工作日。

  (二)申请人可以根据事权分工到市政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或各区政务窗口提出申请,也可以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通过网上提交申请。

  1.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省级以上立项项目、跨区建设工程项目和除黄埔区、增城区、从化区、南沙区、空港经济区以外的市级重点工程。

  2.黄埔区、增城区、从化区、南沙区、空港经济区负责行政区内的建设工程项目(省级以上立项或跨区建设工程除外)。

  3.其余建设工程项目由所在区分局负责。

  二、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统一核发新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再单独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经有建设用地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办理时限以公开出让方式用地的项目为3个工作日,以协议出让方式用地的项目为5个工作日,以划拨方式用地的项目为10个工作日。

  (二)申请人可以根据事权分工到市政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或各区政务窗口提出申请,也可以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通过网上提交申请。

  1.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跨区建设工程项目,除黄埔区、增城区、从化区、南沙区、空港经济区以外的市级重点工程。

  2.黄埔区、增城区、从化区、南沙区、空港经济区负责行政区内的建设工程项目。

  3.其余项目由所在区分局负责。

  三、实施时间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2020年2月1日起开始受理。2020年2月1日前已单独受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或建设用地批准申请但尚未办结的,申请单位可撤回申请,也可继续办理。

  四、其他事项

  (一)原“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合并办理(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办理(公开出让方式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协议出让方式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按照上述要求办理,办理时限不变。

  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合并办理(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合并办理(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相应调整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合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合并办理”,办理时限不变。

  (二)原《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穗国土规划字〔2018〕464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按照上述要求办理。

  特此通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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