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承接 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地灾防治单位 乙级资质审批、建设项目压覆 重要矿产资源审批、一般保护 古生物化石发掘和出境 审批)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省级行政职权调整事项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0〕3号),我局于2020年3月23日起正式受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审批(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审批(乙级)、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和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发掘和出境审批事项申请。以上事项详细办事指南请登录广东政务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上服务窗口查看。
特此通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