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广东省省级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通知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分局、南沙区综合执法局:
2022年8月17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广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粤自然资规字〔2022〕2号),《广东省省级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为其中附件。为进一步提升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现将《广东省省级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我局于2021年12月23日印发的《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清单》(20217097)同步废止。
特此通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