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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参评全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名城保护处 发布时间:2022-12-02 09:47:1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评选全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365 号,附件1)文件精神,为组织好我市参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为加强广州市参评工作组织领导,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成立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2,不纳入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结束自行撤销),负责本次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次评选表彰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名城保护处,负责评选具体实施工作。

  二、报名推荐。采取单位推荐方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文广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从本单位、本系统中发掘符合标准条件的集体和个人,通过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初步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本系统内公示。并于12月6日前将初步推荐材料报送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未报送视为无推荐。

  其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历史文化名城主管部门)择优推荐1个候选集体,2名候选个人;市文广旅游局(文物主管部门)择优推荐1个候选集体,1名候选个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择优推荐1名候选个人;同时,为鼓励表彰在我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拟在市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择优推荐1个候选集体,1名候选个人。重点推荐在城乡建设中从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集体和个人,突出实干导向,侧重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和基层一线。

  二、审核初步推荐对象。市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初步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以及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按照名额分配提出初审推荐对象,于12月20日前将初步推荐材料报送省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市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反馈的初审通过名单,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在市级(系统)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推荐对象,于2023年2月8日前将正式推荐材料报送省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文广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高度重视,密切对接,认真学习广东省评选表彰工作通知,严格按广州市评选表彰推荐工作部署抓好落实。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人:杨明媚,联系电话:(020)83194297;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陈康成,联系电话:(020)83397576。

  附件:

  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评选全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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