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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历史建筑总数达817处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0-01-06 15:31:3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近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了广州市第四、五、六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划,这意味着广州已经公布的6批、共817处历史建筑全部有了“定身定制”的保护和利用规划。规划为历史建筑未来多样化的活化利用提供最大可能性,在保护历史文化价值的前提下,鼓励活化利用,尽量减少对合理使用的限制。

       根据《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和《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的规定,每批次历史建筑都要在公布后编制保护规划,明确保护利用原则,划定保护范围,分类提出保护利用要求。2016年广州公布了第一批398处历史建筑保护规划,2018年公布了第二、第三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本次公布第四、五、六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划,意味着广州已公布的6批、共817处历史建筑全部有了“定身定制”的保护和利用规划。

       目前广州市已全部完成文化遗产普查的历史建筑线索认定,全市历史建筑名录基本稳定,总数达817处。后续将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完成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并根据保护利用工作需要动态调整保护名录,由市住建局完善历史建筑安全及修缮监管等制度建设,由各区人民政府完成挂牌工作及落实巡查、监管等日常管理工作。

       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规划由通则文本和保护利用图则组成,其中保护利用图则是针对每处历史建筑“量身定制”:记载历史建筑的基本属性和价值特征,划定保护范围,明确禁止性用途,提出合理利用建议。同时还为每处历史建筑绘制了核心价值要素信息图,把需要保护的立面、平面、结构、部位和装饰等,以图文对照的形式逐一标出,既方便保护责任人使用,也便于监管。

       规划为历史建筑未来多样化的活化利用提供最大可能性,鼓励活化利用,减少对合理使用的限制。明确历史建筑可活化为民宿等,而且在符合相关要求情况下,还可适当增加其建筑使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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