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正《关于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工南新村15栋5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的公告
已于2025年4月2日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分局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工南新村15栋5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因公示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被继承人张国锭的法定继承人张志雄、张丽琴、张雄伟、张世雄承诺被继承人父母均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因历史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父母的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
联系方式:020- 85643005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