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正房屋抵押信息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兴亚二路32号36座1401房屋,原以13登记02421949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领取了穗字第0220113932号《房地产他项权证》;2024年6月5日,该房屋以24登记02108794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罗石娟领取了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27010号《不动产权证明》。
经核实,该房屋查册显示的不动产抵押登记信息与实际不一致。根据该房屋抵押登记档案显示,该房屋的抵押登记信息分别为:1、首次抵押的抵押权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抵押方式为一般抵押,债权数额为90万元人民币,登记时间为2013年8月28日;2、二次抵押的抵押权人为罗石娟,登记时间为2024年6月5日。经依法通知但权属人罗苗、抵押权人罗石娟逾期未申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规定,我局将依法将该房屋的抵押登记信息更正为:1、第一顺位抵押权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抵押方式为一般抵押,债权数额为90万元人民币,登记时间为2013年8月28日;2、抵押权人为罗石娟的第一顺位抵押登记更正为二次抵押登记。
如对以上更正事项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550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右侧不动产登记咨询台)书面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