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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更正、变更登记公告

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0〕312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11-19 10:16:2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穗番登记公字〔2020〕312号

  现有申请人陈锐明持位于番禺区大龙街八甲大街10号(原番禺县石碁镇旧水坑八甲坊一巷七号)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2157815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08-010621号)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继承、变更登记。 

  该房产原以陈绍均名义登记,登记用地面积44.00平方米,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现实测用地面积45.11平方米,建筑面积45.11平方米。现申请人拟申请用地面积为45.11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5.11平方米办理继承、变更登记。

  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24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0年11月19日至 2020年12月10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19日

  (联系人:董伟杰,联系电话:8464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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